攸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刘宪副县长为攸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
2026-07-02 16:20:4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向佳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45

攸县人大常委会

关于刘宪副县长为攸县人民政府

代理县长的决定

(2026年6月30日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

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)

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:刘宪副县长为攸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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